发改委将采取措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
日前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从四个方面、采取八项措施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。
四个方面包括:
大力推进节约降耗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;全面推行清洁生产,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;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,最大限度利用资源,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置;大力发展环保产业,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物质技术保障。
八项措施包括:
一、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。
二、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。研究提出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框架和《循环经济促进法》立法建议,同时加快循环经济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。
三、加大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的力度。根据资源条件、区域和行业特点,合理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和布局,优化资源配置,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、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。
四、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、示范和推广应用。
五、研究提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机制。
六、组织循环经济试点。拟选择冶金、有色、煤炭、电力、化工、建材等重点行业;废旧家电、电子产品、废旧轮胎、废纸、废包装物回收利用,机电产品再制造、再生铝和垃圾资源化等重点领域;工业园区、资源短缺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。
七、加强循环经济的基础工作。
八、广泛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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